张弘范(1238年—1280年),字仲畴,易州定兴人,元朝初期重要将领,名将张柔第九子,曾参加过襄阳之战,后跟随元帅伯颜南下攻打南宋,是忽必烈灭宋之战的主要指挥者,曾击败南宋将领文天祥与张世杰,官居江东道宣慰使,深受元世祖忽必烈的器重。至元十七年(1280年)正月十日病死,时年四十三岁。元世祖赠予银青荣禄大夫、平章政事,予谥武烈。元武宗至大四年(1311年),加赠推忠效节翊运功臣、太师、开府仪同三司、上柱国、齐国公,改谥忠武。元仁宗延祐五年(1319年),加赠“保大功臣”,加封淮阳王,予谥献武。
刘熊渠,是汉朝宗室,汉景帝的儿子长沙定王刘发的孙子。父亲是舂陵节侯刘买,他承袭舂陵侯的爵位。他死后,谥号戴,舂陵侯的爵位由长子刘仁继承。他的庶子苍梧太守刘利是更始帝刘玄的祖父。他的弟弟郁林太守刘外是汉光武帝刘秀的曾祖父。
张步瀛,清代诗人、学者。字莲洲,无锡人。道光二十四年(1844)副贡。通经史、历算。晚年专心六书,不满毕沅《释名疏证》,因作《重笺》,又为《释名求音》,未竟而卒。其诗多写景抒情之作,风格清秀。著有《醉墨轩诗钞》。
薛逢,字陶臣,蒲洲河东(今山西永济县)人,会昌元年(公元八四一)进士。历侍御史、尚书郎。因恃才傲物,议论激切,屡忤权贵,故仕途颇不得意。《全唐诗》收录其诗一卷。《旧唐书》卷一九零,《新唐书》卷二零三皆有传。
西汉著名的司法官。字长君,钜鹿人(钜鹿,在今河北南部,路温舒系河北广宗人)。信奉儒家学说。起初学习律令,当过县狱吏、郡决曹史;后来又学习《春秋》经义,举孝廉,当过廷尉奏曹掾、守廷尉史、郡太守等职。宣帝即位,他上疏请求改变重刑罚、重用治狱官吏的政策,主张“尚德缓刑”,“省法制,宽刑罚”。他认为秦朝灭亡的原因,是法密政苛,重用狱吏。汉承袭秦朝这一弊政,必须改革。他还反对刑讯逼供,认为刑讯迫使罪犯编造假供,给狱吏枉法定罪开了方便之门。他在奏疏中还提出废除诽谤罪,以便广开言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