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昭帝逝世,昌邑王刘贺被废黜,汉宣帝刘询刚刚登上皇位。路温舒呈上奏书,奏书说:
昭帝崩,昌邑王贺废,宣帝初即位,路温舒上书,言宜尚德缓刑。其辞曰:
“臣闻齐有无知之祸,而桓公以兴;晋有骊姬之难,而文公用伯。近世赵王不终,诸吕作乱,而孝文为太宗。由是观之,祸乱之作,将以开圣人也。故桓、文扶微兴坏,尊文、武之业,
泽加百姓,功润诸侯,虽不及三王,天下归仁焉。文帝永思至德,以承天心,崇仁义,省刑罚,通关梁,一远近,敬贤如大宾,爱民如赤子,内恕情之所安而施之于海内,是以囹圄空虚,天下太平。夫继变化之后,必有异旧之恩,此贤圣所以昭天命也。“往者,昭帝即世而无嗣,大臣忧戚,焦心合谋,皆以昌邑尊亲,援而立之。然天不授命,淫乱其心,遂以自亡。深察祸变之故,乃皇天之所以开至圣也。故大将军受命武帝,股肱汉国,披肝胆,决大计,黜亡义,立有德,辅天而行,然后宗庙以安,天下咸宁。臣闻《春秋》正即位,大一统而慎始也。陛下初登至尊,与天合符,宜改前世之失,正始受命之统,涤烦文,除民疾,存亡继绝,以应天意。
“臣闻秦有十失,其一尚存,治狱之吏是也。秦之时,羞文学,好武勇,贱仁义之士,贵治狱之吏,正言者谓之诽谤,遏过者谓之妖言,故盛服先王不用于世⒅,忠良切言皆郁于胸,誉谀之声日满于耳,虚美熏心,实祸蔽塞,此乃秦之所以亡天下也。方今天下,赖陛下恩厚,亡金革之危、饥寒之患,父子夫妻戮力安家,然太平未洽者,狱乱之也。夫狱者,天下之大命也,死者不可复生,绝者不可复属。《书》曰:“与其杀不辜,宁失不经。”今治狱吏则不然,上下相驱,以刻为明,深者获公名,平者多后患。故治狱之吏,皆欲人死,非憎人也,自安之道在人之死。是以死人之血流离于市,被刑之徒比肩而立,大辟之计岁以万数。此仁圣之所以伤也。太平之未洽,凡以此也。夫人情安则乐生,痛则思死,棰楚之下,何求而不得?做囚人不胜痛,则饰词以视之,吏治者利其然,则指道以明之,上奏畏却,则锻练而周内之;盖奏当之成,虽咎繇听之,犹以为死有余辜。何则?成练者众,文致之罪明也。是以狱吏专为深刻,残贼而亡极,媮为一切,不顾国患,此世之大贼也。故俗语曰:“画地为狱议不入;刻木为吏期不对。”此皆疾吏之风,悲痛之辞也。故天下之患,莫深于狱;败法乱正,离亲塞道,莫甚乎治狱之吏,此所谓一尚存者也。”
“臣闻乌鸢之卵不毁,而后凤凰集;诽谤之罪不诛,而后良言进。故古人有言:“山薮臧疾,川泽纳污,瑾瑜匿恶,国君含诟。”唯陛下除诽谤以招切言,开天下之口,广箴谏之路,扫亡秦之失,尊文武之德,省法制,宽刑罚,以废治狱,则太平之风可兴于世,永履和乐,与天亡极,天下幸甚。”
上善其言。
汉昭帝逝世后,昌邑王刘贺刚继位就被废黜,宣帝开始登上皇位。路温舒趁这个时机上书,主张崇尚德治缓解刑法。书中说:
“我听说齐国有了公孙无知杀死襄公的祸事,桓公才能够兴起;晋国发生了骊姬进谗那样的灾难,文公才能在诸侯中称霸;近世赵王未能寿终而死,诸吕发动叛乱,而孝文帝被尊为太宗皇帝。由此看来,产生祸乱,将会为圣人出现开创机会。所以齐桓公,晋文公扶植、振兴衰败了的国家,尊崇周文王、周武王建立的功业,给百姓带来恩泽,功劳施及诸侯,虽然赶不上夏禹、商汤和周文王,可是天下人民都归附于他们的仁政。孝文帝常常想到如何具备最高的德行,来承受天意,他崇尚仁义,减轻刑罚,打通关隘、架起桥梁,远近如一,敬重贤人如同对待贵宾一样,爱护百姓如同爱护小孩,他用启己的心推想别人的心,把内心觉得安适的事情推行到全国,因此监狱空无一人,天下太平。紧接社会变化以后即位的君主,一定会给人们带来不同往日的恩惠,这是贤明的圣人用来显示天意的行为。”
“从前昭帝去世时没有儿子,大臣们忧愁得很,怀着焦急的心情共同商量,都认为昌邑王是尊贵的皇室亲属,推举他,把他立为皇帝,但是上天不肯授命,而是把他的心弄乱,于是便自己丢失了帝位。很深刻地考虑祸患事变发生的原因,这是伟大的上天用来开导最圣明的君主的手法。所以大将军霍光接受武帝的遗命,成为汉朝君主最得力的辅臣,他披肝沥胆,决定大计,黜退不讲仁义的人,立有德行的人为帝,辅助上天行事,这样祖庙才得安定,天下才都太平无事。”
“我听说《春秋》很重视君王登基的事,这是为了统一天下,为了慎重地对待开创事业。陛下刚登上帝位,与天意符合,应该纠正前代的过错,在承受天命继承帝业时慎重对待开始做的每一件事,去掉烦苛的法令,解除老百姓的疾苦,保存、继承将要消亡、断绝的好传统,用这些行动来应合天意。”
“我听说秦朝有很多失误的地方,其中一条现在还存在,就是负责审案的官吏违法判案的问题。秦朝时候,看不起文学,崇尚武勇精神,轻视奉行仁义的人,重视负责判案的官吏,正直的言论被认为是诽谤,阻拦犯错误的话被说成是妖言,所以那些衣冠整齐的儒生在那时不被重用,忠良恳切的言辞都郁积在胸中,称赞阿谀声天天响在他们耳边,虚伪的赞美迷住了心窍,而实际上存在的祸患被遮蔽、掩盖住了,这就是秦朝失去天下的原因。如今天下靠着陛下恩厚,没有战争的危险和饥饿寒冷的忧患,父子、夫妻合力安家,但是天下太平还未完全实现,原因就是判案的人把事情搞乱了。判案,这是天下最重要的事情,被处死的人不能复活,人被砍断了肢体不能再给他接起来。《书经》上说:“与其杀死无罪的人,宁愿犯不遵守成规旧法酌错误。”现在负责判案的官吏便不是这样,上下相互驱使,把苛刻当作严明,判案严厉的获得公道的名声,判案公平的后来多有祸患。所以负责判案的官吏,都想把人置于死地,并不是他们恨别人,而是他们求得自身安全的办法就在于置人于死地。因此死人的血在街上漂流,受刑的人并肩站着,处死刑的人计算起来每年数以万计。这是奉行仁义的圣人感到悲伤的原因。太平未能完全实现,都是因为这引起的。人们的常情是安适的时候就会显得快乐,痛苦的时候就想要死掉,在木棍荆杖鞭打的时候,从被打人身上有什么要求不能实现呢?所以罪犯忍受不了痛苦,就用些假话招供,审案的官吏就利用这种情况,指出某种罪名,点明罪犯应该招认的罪状,审案的官吏担心案子报上去后会被驳倒退回来,于是便违法罗织罪状,套上罪名,到了报告上级判罪结果的时候,即使是咎繇听了囚犯的罪状,也认为处死也抵偿不了他的罪过。为什么呢?这是因为审案的官吏违法陷入于罪、广列罪名,玩弄法律条文把罪状写得十分明显的缘故。因此审案的官吏专门苛刻严峻地对待犯人,残害人没有止境,办一切事情都马马虎虎,不顾国家遭到祸患,这是世上的大害。所以俗话说道:“在地上画一座监狱,也不进去;面对着木刻的狱吏,也不与他对话。”这反映出社会上痛恨狱吏的风气,是很悲痛的语言。所以天下的祸害,没有什么比得上法官判案这件事。败坏法纪,扰乱正道,使亲人分离,道义不明,没有谁比负责判案的官吏更厉害的。这就是我所说的秦朝的过错有一条至今还存在的原因。”
“我听说鹞鹰下的蛋不会遭到毁坏,然后凤凰才会停留在树上;犯了诽谤罪的人不会受到惩罚,然后才有人向朝廷说出有益的话。所以古人有种说法:“山林水泽隐藏着毒害人的东西,河流湖泊容纳污秽的东西,美玉隐藏着瑕斑,国君能容忍辱骂。”愿陛下除去诽谤人的罪名,用来招致恳切的忠言,让天下人开口说话,扩大人们规劝、进谏的渠道,扫除造成秦朝灭亡的过错,尊崇周文王、周武王的德行,减省法制条文,宽缓刑罚,用这些来清除治狱的积弊,那么天下就可以出现太平的气象,长期和平安乐,和天地一样没有穷尽,那样,人民就太幸运了。”
赏析
文章指出:“秦有十失,其一尚存,治狱之吏是也。”就是说:秦之所以亡,有十个失误,其中一个,到现在(即在路温舒当时)仍然存在,即过分重视、重用“治狱之吏”。这些人,“上下相殴(驱),以刻为明”,“败法乱正,离亲塞道”。他们竞相追逐,滥施刑罚,以“治狱”越苛刻越好,量刑、判刑越重越好。结果,造成“被刑之徒,比肩而立;大辟(处死)之计,岁以万数”。
文章尖锐地揭露了封建法制运用“逼、供、信”的残忍手段,使人入罪。所谓“棰楚(以杖鞭扑)之下,何求而不可得”。靠刑讯来逼供,“囚人不胜痛,则饰辞以视(示)之”,被迫造假。“吏治者利其然,则指道以明之”,名义上是利用假口供向犯人指出犯了什么罪,晓以利害,要他服罪,其实这中间无疑包含着“诱供”,以进一步陷人于罪。“上奏畏却,则锻练(炼)而周内(纳)之”,就是说:怕上级批不准,必须把上报材料和报告写好,使“言之成理,持之有故”。办法有二:一是进一步对“犯人”进行逼供、诱供,以便取得更多的“罪证”,使“成练者众”;一是组织材料班子、刀笔文吏对材料进行精心的加工,对报告进行周密的推敲,以便使“文致之罪明也”。如此,“虽咎繇(同皋陶,传说中舜时贤明的法官)听之,犹以为死有余辜”,铁案如山,不可覆翻矣。
当时“治狱之吏”都“以刻为明”,是当时朝廷倡导的结果。朝廷利用权势,大搞思想箝制、舆论一律,使执法“深者获公名,平者多后患,故治狱之吏皆欲人死,非憎人也,自安之道在人之死。”好一个“自安之道在人之死”!千万人的人头就这样滚滚落地了。易卜生《人民公敌》剧中的主人公斯多克芒医生提出改造被污染的温泉浴场的建议,触犯了当地资产阶级的物质利益,被宣布为“人民公敌”。其实在异口同声地对他进行“围剿”的人中,并不乏同情之士,他们振臂“讨伐”,心里明白,悄悄地对斯多克芒医生表示歉意——迫于权势,“不敢不那么办”。“治狱之吏”,诱于“深者获公名”,鉴于“平者多后患”,故“皆欲人死”,也是“不敢不那么办”。林彪、“四人帮”统治期间,当权者上下相驱,以“左”为明。“左”之深者获公名——立场坚定,旗帜鲜明,于是重用、提拔有份;说公道话者多后患——轻则不信任,重则受株连。因此,自安之道,在于宁“左”毋右。于是乎上下竞相“左”,极“左”思潮风行矣。看来古今中外,历史的共性还是不少的,否则,两千年前的作品怎么会引起我们的共鸣呢?
矫治的办法,路温舒作为封建时代的廷尉史官,只能提出“除诽谤以招切言”,即让人讲话,国君要不计较臣民们的“谤言”,牢骚、骂娘的话都让说,才能“开天下之口”,招来至切之言。他继承了古代开明政治家反对“防民之口”(《召公谏厉王止谤》)的优良传统,主张“与其杀不辜,宁失不经”,即可杀可不杀者不杀,可治罪可不治罪者不治罪。这在今天看来,仍有一定的积极意义。但他把希望寄托于国君的开明,则有其局限性。路温舒毕竟是封建时代的官吏,我们不可苛求于他。今天,我们不能象路温舒那样寄托于个人,而必须从根本制度上着眼。
两汉·路温舒的简介

西汉著名的司法官。字长君,钜鹿人(钜鹿,在今河北南部,路温舒系河北广宗人)。信奉儒家学说。起初学习律令,当过县狱吏、郡决曹史;后来又学习《春秋》经义,举孝廉,当过廷尉奏曹掾、守廷尉史、郡太守等职。宣帝即位,他上疏请求改变重刑罚、重用治狱官吏的政策,主张“尚德缓刑”,“省法制,宽刑罚”。他认为秦朝灭亡的原因,是法密政苛,重用狱吏。汉承袭秦朝这一弊政,必须改革。他还反对刑讯逼供,认为刑讯迫使罪犯编造假供,给狱吏枉法定罪开了方便之门。他在奏疏中还提出废除诽谤罪,以便广开言路。
...〔► 路温舒的诗(1篇)〕太史公读秦楚之际,曰:初作难,发于陈涉;虐戾灭秦自项氏;拨乱诛暴,平定海内,卒践帝祚,成于汉家。五年之间,号令三嬗,自生民以来,未始有受命若斯之亟也!
昔虞、夏之兴,积善累功数十年,德洽百姓,摄行政事,考之于天,然后在位。汤、武之王,乃由契、后稷,修仁行义十余世,不期而会孟津八百诸侯,犹以为未可,其后乃放弑。秦起襄公,章于文、缪,献、孝之后,稍以蚕食六国,百有余载,至始皇乃能并冠带之伦。以德若彼,用力如此,盖一统若斯之难也!
秦既称帝,患兵革不休,以有诸侯也,于是无尺土之封,堕坏名城,销锋镝,锄豪杰,维万世之安。然王迹之兴,起于闾巷,合从讨伐,轶于三代。乡秦之禁,适足以资贤者为驱除难耳,故奋发其所为天下雄,安在无土不王?此乃传之所谓大圣乎?岂非天哉?岂非天哉?非大圣孰能当此受命而帝者乎?
君讳平,字秉之,姓许氏。余尝谱其世家,所谓今泰州海陵县主簿者也。君既与兄元相友爱称天下,而自少卓荦不羁,善辩说,与其兄俱以智略为当世大人所器。宝元时,朝廷开方略之选,以招天下异能之士,而陕西大帅范文正公、郑文肃公争以君所为书以荐,于是得召试,为太庙斋郎,已而选泰州海陵县主簿。贵人多荐君有大才,可试以事,不宜弃之州县。君亦常慨然自许,欲有所为。然终不得一用其智能以卒。噫!其可哀也已。
士固有离世异俗,独行其意,骂讥、笑侮、困辱而不悔,彼皆无众人之求而有所待于后世者也,其龃龉固宜。若夫智谋功名之士,窥时俯仰以赴势物之会,而辄不遇者,乃亦不可胜数。辩足以移万物,而穷于用说之时;谋足以夺三军,而辱于右武之国,此又何说哉!嗟乎!彼有所待而不遇者,其知之矣。
君年五十九,以嘉祐某年某月某甲子葬真州之扬子县甘露乡某所之原。夫人李氏。子男瓌,不仕;璋,真州司户参军;琦,太庙斋郎;琳,进士。女子五人,已嫁二人,进士周奉先、泰州泰兴县令陶舜元。
铭曰:有拔而起之,莫挤而止之。呜呼许君!而已于斯,谁或使之?
龙嘘气成云,云固弗灵于龙也。然龙乘是气,茫洋穷乎玄间,薄日月,伏光景,感震电,神变化,水下土,汩陵谷,云亦灵怪矣哉!
云,龙之所能使为灵也;若龙之灵,则非云之所能使为灵也。然龙弗得云,无以神其灵矣。失其所凭依,信不可欤!
异哉!其所凭依,乃其所自为也。《易》曰:“云从龙。”既曰:龙,云从之矣。
屈原者,名平,楚之同姓也。为楚怀王左徒。博闻强志,明于治乱,娴于辞令。入则与王图议国事,以出号令;出则接遇宾客,应对诸侯。王甚任之。
上官大夫与之同列,争宠而心害其能。怀王使屈原造为宪令,屈平属草稿未定。上官大夫见而欲夺之,屈平不与,因谗之曰:“王使屈平为令,众莫不知。每一令出,平伐其功,曰以为‘非我莫能为也。’”王怒而疏屈平。
屈平疾王听之不聪也,谗谄之蔽明也,邪曲之害公也,方正之不容也,故忧愁幽思而作《离骚》。“离骚”者,犹离忧也。夫天者,人之始也;父母者,人之本也。人穷则反本,故劳苦倦极,未尝不呼天也;疾痛惨怛,未尝不呼父母也。屈平正道直行,竭忠尽智,以事其君,谗人间之,可谓穷矣。信而见疑,忠而被谤,能无怨乎?屈平之作《离骚》,盖自怨生也。《国风》好色而不淫,《小雅》怨诽而不乱。若《离骚》者,可谓兼之矣。上称帝喾,下道齐桓,中述汤、武,以刺世事。明道德之广崇,治乱之条贯,靡不毕见。其文约,其辞微,其志洁,其行廉。其称文小而其指极大,举类迩而见义远。其志洁,故其称物芳;其行廉,故死而不容。自疏濯淖污泥之中,蝉蜕于浊秽,以浮游尘埃之外,不获世之滋垢,皭然泥而不滓者也。推此志也,虽与日月争光可也。
屈原既绌。其后秦欲伐齐,齐与楚从亲,惠王患之。乃令张仪佯去秦,厚币委质事楚,曰:“秦甚憎齐,齐与楚从亲,楚诚能绝齐,秦愿献商、於之地六百里。”楚怀王贪而信张仪,遂绝齐,使使如秦受地。张仪诈之曰:“仪与王约六里,不闻六百里。”楚使怒去,归告怀王。怀王怒,大兴师伐秦。秦发兵击之,大破楚师于丹、淅,斩首八万,虏楚将屈匄,遂取楚之汉中地。怀王乃悉发国中兵,以深入击秦,战于蓝田。魏闻之,袭楚至邓。楚兵惧,自秦归。而齐竟怒,不救楚,楚大困。明年,秦割汉中地与楚以和。楚王曰:“不愿得地,愿得张仪而甘心焉。”张仪闻,乃曰:“以一仪而当汉中地,臣请往如楚。”如楚,又因厚币用事者臣靳尚,而设诡辩于怀王之宠姬郑袖。怀王竟听郑袖,复释去张仪。是时屈原既疏,不复在位,使于齐,顾反,谏怀王曰:“何不杀张仪?”怀王悔,追张仪,不及。
其后,诸侯共击楚,大破之,杀其将唐眜。时秦昭王与楚婚,欲与怀王会。怀王欲行,屈平曰:“秦,虎狼之国,不可信,不如毋行。”怀王稚子子兰劝王行:“奈何绝秦欢!”怀王卒行。入武关,秦伏兵绝其后,因留怀王,以求割地。怀王怒,不听。亡走赵,赵不内。复之秦,竟死于秦而归葬。
长子顷襄王立,以其弟子兰为令尹。楚人既咎子兰以劝怀王入秦而不反也。屈平既嫉之,虽放流,眷顾楚国,系心怀王,不忘欲反。冀幸君之一悟,俗之一改也。其存君兴国,而欲反复之,一篇之中,三致志焉。然终无可奈何,故不可以反。卒以此见怀王之终不悟也。
人君无愚智贤不肖,莫不欲求忠以自为,举贤以自佐。然亡国破家相随属,而圣君治国累世而不见者,其所谓忠者不忠,而所谓贤者不贤也。怀王以不知忠臣之分,故内惑于郑袖,外欺于张仪,疏屈平而信上官大夫、令尹子兰,兵挫地削,亡其六郡,身客死于秦,为天下笑,此不知人之祸也。《易》曰:“井渫不食,为我心恻,可以汲。王明,并受其福。”王之不明,岂足福哉!令尹子兰闻之,大怒。卒使上官大夫短屈原于顷襄王。顷襄王怒而迁之。屈原至于江滨,被发行吟泽畔,颜色憔悴,形容枯槁。渔父见而问之曰:“子非三闾大夫欤?何故而至此?”屈原曰:“举世皆浊而我独清,众人皆醉而我独醒,是以见放。”渔父曰:“夫圣人者,不凝滞于物,而能与世推移。举世皆浊,何不随其流而扬其波?众人皆醉,何不哺其糟而啜其醨?何故怀瑾握瑜,而自令见放为?”屈原曰:“吾闻之,新沐者必弹冠,新浴者必振衣。人又谁能以身之察察,受物之汶汶者乎?宁赴常流而葬乎江鱼腹中耳。又安能以皓皓之白,而蒙世之温蠖乎?”乃作《怀沙》之赋。于是怀石,遂自投汨罗以死。
屈原既死之后,楚有宋玉、唐勒、景差之徒者,皆好辞而以赋见称。然皆祖屈原之从容辞令,终莫敢直谏。其后楚日以削,数十年竟为秦所灭。自屈原沉汨罗后百有馀年,汉有贾生,为长沙王太傅。过湘水,投书以吊屈原。
太史公曰:“余读《离骚》、《天问》、《招魂》、《哀郢》,悲其志。适长沙,过屈原所自沉渊,未尝不垂涕,想见其为人。及见贾生吊之,又怪屈原以彼其材游诸侯,何国不容,而自令若是!读《鵩鸟赋》,同死生,轻去就,又爽然自失矣。”
孔子曰:“导之以政,齐之以刑,民免而无耻。导之以德,齐之以礼,有耻且格。”老氏称:“上德不德,是以有德;下德不失德,是以无德。”“法令滋章,盗贼多有。”太史公曰:信哉是言也!法令者治之具,而非制治清浊之源也。昔天下之网尝密矣然奸伪萌起,其极也,上下相遁,至于不振当是之时,吏治若救火扬沸,非武健严酷,恶能胜其任而愉快乎!言道德者,溺其职矣。故曰“听讼,吾犹人也,必也使无讼乎。”“下士闻道大笑之”。非虚言也。汉兴,破觚而为圜,斫雕而为朴,网漏于吞舟之鱼,而吏治,不至于奸,黎民艾安。由是观之,在彼不在此。
灵、博之山,有象祠焉。其下诸苗夷之居者,咸神而祠之。宣慰安君,因诸苗夷之请,新其祠屋,而请记于予。予曰:“毁之乎,其新之也?”曰:“新之。”“新之也,何居乎?”曰:“斯祠之肇也,盖莫知其原。然吾诸蛮夷之居是者,自吾父、吾祖溯曾高而上,皆尊奉而禋祀焉,举而不敢废也。”予曰:“胡然乎?有鼻之祀,唐之人盖尝毁之。象之道,以为子则不孝,以为弟则傲。斥于唐,而犹存于今;坏于有鼻,而犹盛于兹土也,胡然乎?”
我知之矣:君子之爱若人也,推及于其屋之乌,而况于圣人之弟乎哉?然则祀者为舜,非为象也。意象之死,其在干羽既格之后乎?不然,古之骜桀者岂少哉?而象之祠独延于世,吾于是盖有以见舜德之至,入人之深,而流泽之远且久也。
象之不仁,盖其始焉耳,又乌知其终之不见化于舜也?《书》不云乎:“克谐以孝,烝烝乂,不格奸。” 瞽瞍亦允若,则已化而为慈父。象犹不弟,不可以为谐。进治于善,则不至于恶;不抵于奸,则必入于善。信乎,象盖已化于舜矣!《孟子》曰:“天子使吏治其国,象不得以有为也。”斯盖舜爱象之深而虑之详,所以扶持辅导之者之周也。不然,周公之圣,而管、蔡不免焉。斯可以见象之既化于舜,故能任贤使能而安于其位,泽加于其民,既死而人怀之也。诸侯之卿,命于天子,盖《周官》之制,其殆仿于舜之封象欤?
吾于是盖有以信人性之善,天下无不可化之人也。然则唐人之毁之也,据象之始也;今之诸夷之奉之也,承象之终也。斯义也,吾将以表于世,使知人之不善,虽若象焉,犹可以改;而君子之修德,及其至也,虽若象之不仁,而犹可以化之也。”
士君子立身事主,既名知己,则当竭尽智谋,忠告善道,销患于未形,保治于未然,俾身全而主安。生为名臣,死为上鬼,垂光百世,照耀简策,斯为美也。苟遇知己,不能扶危为未乱之先,而乃捐躯殒命于既败之后;钓名沽誉,眩世骇俗,由君子观之,皆所不取也。
盖尝因而论之:豫让臣事智伯,及赵襄子杀智伯,让为之报仇。声名烈烈,虽愚夫愚妇莫不知其为忠臣义士也。呜呼!让之死固忠矣,惜乎处死之道有未忠者存焉——何也?观其漆身吞炭,谓其友曰:“凡吾所为者极难,将以愧天下后世之为人臣而怀二心者也。”谓非忠可乎?及观其斩衣三跃,襄子责以不死于中行氏,而独死于智伯。让应曰:“中行氏以众人待我,我故以众人报之;智伯以国士待我,我故以国士报之。”即此而论,让馀徐憾矣。
段规之事韩康,任章之事魏献,未闻以国士待之也;而规也章也,力劝其主从智伯之请,与之地以骄其志,而速其亡也 。郄疵之事智伯,亦未尝以国士待之也;而疵能察韩、魏之情以谏智伯。虽不用其言以至灭亡,而疵之智谋忠告,已无愧于心也。让既自谓智伯待以国士矣,国士——济国之上也。当伯请地无厌之日,纵欲荒暴之时,为让者正宜陈力就列,谆谆然而告之日:“诸侯大夫各安分地,无相侵夺,古之制也。今无故而取地于人,人不与,而吾之忿心必生;与之,则吾之骄心以起。忿必争,争必败;骄必傲,傲必亡”。谆切恳至,谏不从,再谏之,再谏不从,三谏之。三谏不从,移其伏剑之死,死于是日。伯虽顽冥不灵,感其至诚,庶几复悟。和韩、魏,释赵围,保全智宗,守其祭祀。若然,则让虽死犹生也,岂不胜于斩衣而死乎?
让于此时,曾无一语开悟主心,视伯之危亡,犹越人视秦人之肥瘠也。袖手旁观,坐待成败,国士之报,曾若是乎?智伯既死,而乃不胜血气之悻悻,甘自附于刺客之流。何足道哉,何足道哉!虽然,以国士而论,豫让固不足以当矣;彼朝为仇敌,暮为君臣,腆然而自得者,又让之罪人也。噫!
将为穹谷嵁岩渊池于郊邑之中,则必辇山石,沟涧壑,陵绝险阻,疲极人力,乃可以有为也。然而求天作地生之状,咸无得焉。逸其人,因其地,全其天,昔之所难,今于是乎在。
永州实惟九疑之麓。其始度土者,环山为城。有石焉,翳于奥草;有泉焉,伏于土涂。蛇虺之所蟠,狸鼠之所游。茂树恶木,嘉葩毒卉,乱杂而争植,号为秽墟。
韦公之来,既逾月,理甚无事。望其地,且异之。始命芟其芜,行其涂。积之丘如,蠲之浏如。既焚既酾,奇势迭出。清浊辨质,美恶异位。视其植,则清秀敷舒;视其蓄,则溶漾纡余。怪石森然,周于四隅。或列或跪,或立或仆,窍穴逶邃,堆阜突怒。乃作栋宇,以为观游。凡其物类,无不合形辅势,效伎于堂庑之下。外之连山高原,林麓之崖,间厕隐显。迩延野绿,远混天碧,咸会于谯门之内。
已乃延客入观,继以宴娱。或赞且贺曰:“见公之作,知公之志。公之因土而得胜,岂不欲因俗以成化?公之择恶而取美,岂不欲除残而佑仁?公之蠲浊而流清,岂不欲废贪而立廉?公之居高以望远,岂不欲家抚而户晓?夫然,则是堂也,岂独草木土石水泉之适欤?山原林麓之观欤?将使继公之理者,视其细知其大也。”宗元请志诸石,措诸壁,编以为二千石楷法。
轼每读《诗》至《鸱鸮》,读《书》至《君奭》,常窃悲周公之不遇。及观《史》,见孔子厄于陈蔡之间,而弦歌之声不绝,颜渊、仲由之徒,相与问答。夫子曰: “‘匪兕匪虎,率彼旷野’,吾道非邪,吾何为于此?”颜渊曰:“夫子之道至大,故天下莫能容。虽然,不容何病?不容然后见君子。”夫子油然而笑曰:“回,使尔多财,吾为尔宰。”夫天下虽不能容,而其徒自足以相乐如此。乃今知周公之富贵,有不如夫子之贫贱。夫以召公之贤,以管蔡之亲,而不知其心,则周公谁与乐其富贵?而夫子之所与共贫贱者,皆天下之贤才,则亦足以乐乎此矣。
轼七八岁时,始知读书,闻今天下有欧阳公者,其为人如古孟轲、韩愈之徒。而又有梅公者,从之游而与之上下其议论。其后益壮,始能读其文词,想见其为人,意其飘然脱去世俗之乐,而自乐其乐也。方学为对偶声律之文,求斗升之禄,自度无以进见于诸公之间。来京师逾年,未尝窥其门。 今年春,天下之士,群至于礼部,执事与欧阳公实亲试之。轼不自意,获在第二。既而闻之,执事爱其文,以为有孟轲之风,而欧阳公亦以其能不为世俗之文也而取。是以在此,非左右为之先容,非亲旧为之请属,而向之十余年间闻其名而不得见者,一朝为知己。退而思之,人不可以苟富贵,亦不可以徒贫贱。有大贤焉而为其徒,则亦足恃矣。苟其侥一时之幸,从车骑数十人,使闾巷小民聚观而赞叹之,亦何以易此乐也。 传曰:“不怨天,不尤人。”盖“优哉游哉,可以卒岁”。执事名满天下,而位不过五品。其容色温然而不怒,其文章宽厚敦朴而无怨言,此必有所乐乎斯道也。轼愿与闻焉。
臣伏见天后时,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,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,卒能手刃父仇,束身归罪。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;且请“编之于令,永为国典”。臣窃独过之。
臣闻礼之大本,以防乱也。若曰无为贼虐,凡为子者杀无赦。刑之大本,亦以防乱也。若曰无为贼虐,凡为理者杀无赦。其本则合,其用则异,旌与诛莫得而并焉。诛其可旌,兹谓滥;黩刑甚矣。旌其可诛,兹谓僭;坏礼甚矣。果以是示于天下,传于后代,趋义者不知所向,违害者不知所立,以是为典可乎?盖圣人之制,穷理以定赏罚,本情以正褒贬,统于一而已矣。
向使刺谳其诚伪,考正其曲直,原始而求其端,则刑礼之用,判然离矣。何者?若元庆之父,不陷于公罪,师韫之诛,独以其私怨,奋其吏气,虐于非辜,州牧不知罪,刑官不知问,上下蒙冒,吁号不闻;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,枕戈为得礼,处心积虑,以冲仇人之胸,介然自克,即死无憾,是守礼而行义也。执事者宜有惭色,将谢之不暇,而又何诛焉?
其或元庆之父,不免于罪,师韫之诛,不愆于法,是非死于吏也,是死于法也。法其可仇乎?仇天子之法,而戕奉法之吏,是悖骜而凌上也。执而诛之,所以正邦典,而又何旌焉?
且其议曰:“人必有子,子必有亲,亲亲相仇,其乱谁救?”是惑于礼也甚矣。礼之所谓仇者,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;非谓抵罪触法,陷于大戮。而曰“彼杀之,我乃杀之”。不议曲直,暴寡胁弱而已。其非经背圣,不亦甚哉!
《周礼》:“调人,掌司万人之仇。凡杀人而义者,令勿仇;仇之则死。有反杀者,邦国交仇之。”又安得亲亲相仇也?《春秋公羊传》曰:“父不受诛,子复仇可也。父受诛,子复仇,此推刃之道,复仇不除害。”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,则合于礼矣。且夫不忘仇,孝也;不爱死,义也。元庆能不越于礼,服孝死义,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。夫达理闻道之人,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?议者反以为戮,黩刑坏礼,其不可以为典,明矣。
请下臣议附于令。有断斯狱者,不宜以前议从事。谨议。